宿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設立城區裝修垃圾臨時收集點(分揀中心)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建筑垃圾管理,杜絕建筑垃圾“隨意傾倒、亂堆亂放”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宿松縣城市管理局在城區設立了1處裝修垃圾臨時收集點(分揀中心),特通告如下:
一、裝修垃圾臨時收集點(分揀中心)地址位于宿松縣城南一天門105國道旁(原快鹿水泥廠內),服務范圍為縣城規劃區,主要收集規劃區內裝飾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裝飾裝修類垃圾。
二、裝修垃圾包含各類房屋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混凝土、砂漿、磚瓦、陶瓷、石材、石膏、加氣混凝土砌塊、金屬、木材、玻璃和塑料等廢棄物。以末端處置為導向,實行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分類處置。
三、處置單位(個人)應當到縣行政服務中心(城管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h城規劃區范圍內的裝修垃圾必須運至指定收集點進行傾倒,不得隨意到處傾倒,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嚴禁將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裝修垃圾。住宅小區應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非住宅裝修工程,裝修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
五、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內應實行袋裝化,物業管理小區必須設置大件、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堆放點面積≥20平方米,設置高度不低于2米封閉硬質圍擋,并設置可開關大門,出入口及出入通道應硬化,設置照明、消防設備,有條件可設置沖洗設備和可移動防塵裝置。在醒目位置設置“大件、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標識牌,注明開放時間、監督舉報及收運聯系方式等內容,由物業公司安排專人收運和管理。因量大而不能實行袋裝化的,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渣土運輸企業進行轉運。
六、裝修垃圾應及時清運,垃圾清運車輛必須加蓋篷布,實行密閉清運,沿途不得丟棄、泄漏、拋撒,車輪不得帶泥行駛污染道路。
七、縣城規劃區范圍外的建筑垃圾由各鄉鎮人民政府指定地點進行傾倒處置。
八、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的,將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的,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筑垃圾的,擅自設立棄置場收納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宿松縣城管局將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依法處置,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對偷倒建筑垃圾的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舉報電話:0556-7820722,舉報地址:宿松縣城市管理局渣土管理辦公室。
特此通告。
宿松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