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新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管理定點零售藥店名單的公示
【 字體:大
中 小 】 稿件來源: 宿松縣政府信息公開網 作者:
時間:2019-10-14 11:14:45
根據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范本(試行)的通知》(皖醫保發【2019】9號)、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安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文本(試行)的通知》(宜醫保辦【2019】25號)等文件精神,經資料審查、實地查看,以下3家零售藥店基本具備簽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條件,現將名單公示如下:
1、宿松縣復興鎮濱江大藥房
2、安徽天禾大藥房有限公司宿松人民路店
3、宿松縣福康大藥房有限公司
公示期為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7日,如有異議,或有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公示期間內向縣醫療保障局、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辦公室口頭或書面反映(電話:7777826、7812507)。
宿松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責任編輯:融媒體中心 汪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