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警方查處一起吸食“笑氣”案 三人被行政拘留
宿松融媒訊 近日,宿松縣公安局松茲派出所果斷出擊,快速查處一起吸食“笑氣”案件,涉案的周某、曹某、張某三人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有力彰顯了公安機關(guān)對涉新型毒品種類違法犯罪的嚴打決心。
7月19日晚,宿松縣公安局松茲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松茲街道某酒店內(nèi)有人吸食“笑氣”。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動,在周某、曹某、張某所住的房間內(nèi),當場查獲3個氣罐以及若干乳白色氣球。這些物品與吸食“笑氣”的工具特征高度吻合,民警遂依法將涉嫌非法使用危險物質(zhì)的三人以口頭傳喚的方式帶至派出所展開深入調(diào)查,并對涉案的氣罐及氣球進行扣押。
經(jīng)過警方嚴謹細致地調(diào)查,還原了案件全貌。7月19日21時至22時許,張某提供“笑氣”,并與周某、曹某一同在酒店房間內(nèi)共同吸食。面對警方的詢問,三人對這一違法事實均供認不諱。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jù),7月23日,警方委托權(quán)威的浙江千麥司法鑒定中心對扣押的氣罐進行專業(yè)鑒定。鑒定結(jié)果明確顯示:氣罐內(nèi)含有一氧化二氮,也就是俗稱的“笑氣”成分。
基于翔實的調(diào)查結(jié)果和鑒定報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7月27日,宿松縣公安局依法對周某、曹某、張某分別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十日、十六日的處罰決定。
警方提醒,“笑氣”雖不屬于傳統(tǒng)毒品,但濫用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擾亂社會秩序,我國已將其納入危險化學品進行管控,非法使用、販賣“笑氣”均屬違法行為,警方將始終保持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依法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通訊員 孫春旺)
責任編輯:姚翠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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