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日評議”評出糾紛調處新成效
宿松融媒訊 快速化解各類糾紛239起,其中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化解40余起;及時辦結由糾紛引發毆打他人案件21起,真正做到“案結事了”,糾紛化解率、毆打他人案件辦結率均為100%,實現了無一起信訪案件、“民轉刑”案件發生的社會治理目標……這是2024年以來宿松縣公安局下倉派出所針對糾紛警情類實行“日評議”取得的成績單。
三面臨湖的下倉鎮,是宿松縣國土面積最大的鄉鎮,境內人口多、林地多,由征地拆遷、債務、婚姻、勞務及耕地、林地、宅基地、水面權屬等引發的矛盾糾紛居高不下,成為轄區下倉派出所日常處置最多的警情。有些糾紛警情問題復雜,涉及部門多,更是牽涉了公安機關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成為困擾該所工作的一道難題。
2024年以來,下倉派出所按照省公安廳、市公安局、縣公安局“日評議”工作機制要求,堅持將糾紛類警情納入“日評議”的重點內容。在每日“日評議”例會上,該所所長組織負責辦案工作的副所長、法制員、外勤民警對前一天的糾紛類警情作出評議,掌握糾紛類警情的處置情況、工作進展。對未化解的普通糾紛和引發案件的復雜糾紛,進行重點評議,研究制定分類處理措施。對不屬于公安職責范圍或牽涉其他相關部門工作的普通糾紛,及時通報鎮綜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門,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及時共同化解。對存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復雜糾紛,圍繞立案、執法記錄儀使用、辦案場所使用、涉案財物管理、證據收集等重點辦案環節進行評議,指出問題和存在的不足,對下一步工作開展部署,為盡快辦結案件,切實做到“案結事了”打下堅實的工作基礎。
“通過‘日評議’,使我們對所有的警情尤其是糾紛類警情的正確處置,有了一個更加明晰的工作思路,對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化解的糾紛,我們主動作為聯合相關部門及時介入,既能夠避免糾紛升級,又能夠解決產生糾紛的癥結問題。對引發肢體沖突、造成人員受傷的糾紛,我們第一時間收集、固定相關證據,依法辦理,防止工作陷入被動局面。”在下倉派出所所長孟軍眼里,“日評議”工作機制的實行,為下倉派出所高效處置農村各類糾紛開辟了新的工作路徑。
“以前,我們對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打架警情,在現場處置中,基本都是結合當事雙方要求,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原則,一味地去組織當事雙方進行調解,而忽視證據的及時收集、固定,一旦調解不成功,會使我們的辦案工作陷入困境。”下倉派出所民警汪昱深有感觸地說。
如今,在“日評議”工作機制的促動下,汪昱和同事規范接處警、規范執勤、規范執法的意識更強了,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救援裝備、辦案文書材料等物品處警和執勤,已成為他和同事日常開展警務工作的一種標配。
2024年以來,該所受理的239起矛盾糾紛,均在較短的時間內予以化解,21起由民間糾紛引發毆打他人的案件也全部辦結并做到“案結事了”,贏得社會各界對基層公安工作的高度肯定和一致好評。(通訊員 孫春旺)
責任編輯:姚翠蘭
